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学〔2014〕4号)和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6〕 19号)文件精神以及教务处的工作安排,现制定国际教育学院2023级普通全日制(不含专升本)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 转专业工作组成员
组 长:冯 倩、肖华清
副组长:张 浩、许幸子
成 员:杜 君、帅 路
二、 具体职责
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;审核拟转入学生申请资格;提交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;做好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以及档案交接等工作。
三、转专业条件
集中转专业条件。学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1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到其他专业;
2、符合湖工教字〔2016〕19号文件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基本条件;
3、对金融工程专业感兴趣;
4、学习勤奋,英语成绩优良;
5、满足转出学院的转出要求。
四、转入计划及流程
本次可转入计划为6人。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转入国际教育学院实行推荐备案制。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(12月1日前完成),国际教育学院审核(12月4日-12月8日),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(公示期三天,12月15日前完成),结果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,学校审查通过后国际教育学院予以接收。
五、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
1、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。
2、成绩单(需盖原专业所在学院公章)。
3、获奖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。
4、其他证明材料。
六、其他说明
转专业学生管理按照湖工教字〔2016〕19号文件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中相关规定执行。
咨询电话:0712-2345526 联系人:杜君
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:0712-2345281,邮箱:hgjwbgs@hbeu.edu.cn
国际教育学院
2023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