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激励学生寝管干部主动参与学生寝室管理,并带动全体学生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,根据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》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“优秀寝管干部”标准
1、工作态度
工作上实事求是、坚持原则、任劳任怨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局观念,并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;勤于思考,勇于实践,能经常性地深入寝室进行调查研究;团结同学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
2、工作能力
能把握大局,工作决策正确果断;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文字表达能力,并能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;善于与本部门及其他部门人员团结协作;在寝室管理的过程中,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,并能够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。
3、工作实绩
按照工作要求能保质保量完成交给的任务;并能够高质量完成信息传送工作,随时将相关的信息反馈给相关责任人。
4、工作创新
工作中能不断提出新的想法、措施和工作方法,有良好的创新精神。
二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“优秀寝管干部”评选
1、本学期所在寝室非文明寝室;
2、本学期有重大违纪行为,包括违章用电、晚归或通宵不归、乱扔乱倒垃圾,在宿舍经商、人为损坏公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