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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工程学院留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

资料来源:湖北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  作者:  摄影:  审核人:  发布日期:2020-03-01 14:27  浏览量:

一、基本职责

1、负责门卫安全值班,留学生宿舍的水电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
2、负责走廊、楼梯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管理工作。

3、负责钥匙的发放和门窗玻璃、房屋维修的申报和督促落实。

4、负责留学生宿舍的桌椅、家具、设施的配备管理。

二、岗位职责细则

①留学生宿舍分配与住宿

1、负责分配留学生房间床位,并监督留学生在未经同意之前,不准擅自调换。

2、负责为进入留学生宿舍的其他人员登记。禁止留学生未取得管理人员同意擅自留宿客人或将住房转让他人。

3、宿管人员实行12小时轮班,24小时值班制。

②家具、门窗玻璃、室内设施及水电管理

1、室内家具由使用者保管,宿管人员统一编号、登记、立账,损坏、丢失家具者按价赔偿。

2、各房间内门窗玻璃由住宿者保管,损坏赔偿。

3、室内照明设施由住宿者保管,电器具自然坏以旧换新,人为损坏照价赔偿。

4、严禁违章用电,杜绝乱接、乱拉电线电灯。严禁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。

③卫生管理

1、宿管人员负责公用场所卫生。

2、宿舍内卫生由留学生自己打扫,宿管人员负责督促执行。

3、留学生各寝室被子要叠放好,衣服要摆放整齐。不准乱牵绳挂衣。宿管人员负责督促执行。

4、留学生宿舍内禁止随地吐痰,不准向窗外和楼内泼倒剩饭剩菜和污水,禁止在墙上乱贴乱画、蹬脚印。宿管人员负责督促执行。

5、留学生要讲卫生,讲文明,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、起哄和乱甩酒瓶、灯管等废弃物。不允许进行有碍他人学习、生活和休息的活动。如出现以上情况,宿管人员应出面制止。

④学生宿舍会客管理

1、凡来宿舍的非留学生人员,必须向值班室出示证件并登记,离开时证件发还本人。

2、来宿舍人员和宿舍内工作人员应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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